萍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9-02-19 11:08萍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萍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萍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章草案,拟订政策规划,组织制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2.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各县(区)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3.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4.贯彻执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制定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5.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地方食品安全标准。
6.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7.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8.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参与执行国家药品法典,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9.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负责完善生育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1.制定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13.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指导各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指导卫生方面的国际合作交流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卫生合作与交流。
16.制定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全市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17.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级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8.承担市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地方病的综合防治和科研监测工作。
19.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6个,包括:包括委机关和15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下属1个独立核算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萍乡市卫监所;下属1个非独立核算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计生协会办公室;下属7个独立核算全额事业单位:萍乡市疾控中心、萍乡市皮防所、萍乡市健康教育所、萍乡市医疗事故鉴定办、萍乡市中心血站、萍乡市卫生学校、计生服务中心;下属6个独立核算差额事业单位:萍乡市人民医院、萍乡市二医院、萍乡市三医院、萍乡市中医院、萍乡市妇幼保健院、萍乡市医疗救助指挥中心。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2699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事业编制2652人;年末实有人数5019人,其中在职人员4228人,离休人员8人,退休人员783人;年末学生人数1123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03207.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8740.66万元,较2016年增加3443.26万元,增长65%;本年收入合计176214.79万元,较2016年增加32576.09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是下属医疗卫生单位事业收入的增长。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3450.33万元,占7.63%;上级补助收入220.96万元,占0.13%;事业收入148111.75万元,占84.05%;其他收入14431.74万元,占8.1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203207.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85497.06万元,较2016年增加42245.46万元,增长29.49%,主要原因是:下属医疗卫生单位事业支出的增长;年末结转和结余5924.35万元,较2016年增加708.05万元,增长13.57%,主要原因是:卫生计生项目结转资金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82958.26万元,占98.63%;项目支出2538.79万元,占1.3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502.49万元,决算数为1622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07%。其中:
(一)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8.88万元,决算数为522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8.81%,主要原因是:萍乡市卫生学校专项资金拨款增加。
(二)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92.2万元,决算数为135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51%,主要原是:年中追加社保经费预算。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18.51万元,决算数为933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1%,主要原因是:部分卫生计生中央及省级项目资金下达较晚,结转下年使用。
(四)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万元,决算数为2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1.5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节能环保预算经费。
(五)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57.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城乡社区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经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3.9万元,决算数为26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主要原因是:追加住房公积金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88.0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265.68万元,较2016年增加1738.68万元,增长38.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决算报表增加萍乡市卫生学校。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91.98万元,较2016年增加436.88万元,增长5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决算报表增加萍乡市卫生学校。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19.28万元,较2016年增加2533.88万元,增长150.3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决算报表增加萍乡市卫生学校。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1911.14万元,较2016年增加1813.54万元,增长1858.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决算报表增加萍乡市卫生学校,新萍乡市卫生职业学院建设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5.06万元,决算数为74.7万元,完成预算的71.1%,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13.57万元,增长2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较2016年增(减)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68万元,决算数为 24.75万元,完成预算的62.37 %,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10.5万元,增长73.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决算报表增加萍乡市卫生学校,公务招待费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16年增(减)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38万元,决算数为49.94万元,完成预算的76.38%,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3.06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决算报表增加萍乡市卫生学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2.85万元,较2016年减少92.89万元,下降30.67%,主要原因是:继续厉行节约缩减机关运行性成本。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82.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86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60.8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68.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03.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7%。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8个,共涉及资金1030.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0.6%。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本级部门决算中反映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中央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中央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市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二是城市公立医院主要指标良好:药占比下降到32.3%,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下降到21元,医疗服务性收入占业务收入30.3%。发现的问题:一是城市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进展缓慢;二是分级诊疗制度成效不明显。下一步改进措施: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重点,推动医保支付方式、分级诊疗制度、人事薪酬制度等重点改革任务的落实,推动我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向纵深发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